澳门留学签到通常涉及办理“逗留许可”(Stay Permit),这是非本地学生在澳门合法居留的证明。以下是办理签到手续的一般步骤和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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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(D签)办理
港澳通行证:内地学生需先办理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,并申请“逗留(D)”签注。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。
逗留签(D签):在获得港澳通行证和录取通知书后,可以在内地办理“逗留(D)”签注,允许在签注有效期内无限次往返澳门和内地。
2. 逗留特别许可(外地学生)办理
申请资格:持有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和“逗留(D)”签注,且已获得澳门高等院校的录取通知书。
申请文件:包括填写的“逗留的特别许可”申请表、在澳门高等院校注册和所修读课程期限的证明文件(如在学证明)、申请人的照片等。
申请方式:可以在学校组织下统一前往指定地点办理,或通过治安警察局网页内的“外地学生的‘逗留的特别许可’申请进度查询系统”查询申请进度。
3. 入境澳门后的签到手续
入境申报表:首次入境澳门时,需填写《入境申报表》,并在海关处盖章。
办理居留许可:在入境后7天内,需携带港澳通行证、录取通知书、住宿证明等材料,前往澳门身份证明局申请办理“外地学生逗留许可”(俗称“蓝卡”)。
请注意,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化,建议在办理前咨询澳门出入境事务厅或相关学校的最新信息。